通知公告

字体:【小】 【中】 【大】

来源:校医院

发布:2017-12-22 10:57:00

浏览: 次

分享:

关于教职工办理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的通知

校内各单位:

  请已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且2018年需要变更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的教职工,于2018年1月10日(周三)前由本人或委托人持特殊疾病医疗证、社保卡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到校医院填写委托申请书,办理变更手续,逾期不再办理。

  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只能变更一次,由学校统一办理。请各位老师在办理变更前,完成2017年度12月份所需特病药品和治疗有关事宜的结算,且2018年1月1日始暂不要产生任何特病医疗费用

  办理地点:

  沙坪坝校区医院一楼收费处;

  渝北校区医院二楼医保办202(校北门原集美楼);

  联系电话:67258355(耿老师)

  特此通知

 

  校医院

  2017年12月21日


字体:【小】 【中】 【大】

来源:校医院

发布:2017-12-22 10:57:00

浏览: 次

分享:
点赞: